評審
- 所有符合申請資格的參加者將交由評審委員會進行甄選評審
- 評審過程
i. 於 2021 年 11 月至 12 月期間進行初審,入選的參加者將推薦予終審委員會
ii. 於 2022 年 7 月 30 日進行終審。各組別表彰 3 名大獎及 6 名優異獎。 - 評審標準
i. 初審會從以下四方面評分項目 評分比例 I. 參加者個人闡述 50% II. 提名人評語 30% (兩名提名人各佔 15%) III. 操行成績 10% IV. 校內/校外服務或活動 10% ii. 終審:晉身終審的參加者,將分為中學組及小學組進行面試。評審委員會根據
參加者的個人經歷、抱負和期望進行評分。
專業評審
初審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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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豐富品德教育經驗的資深教師擔任 |
終審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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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局代表 | |
教育局高級課程發展主任 | 周安琪女士 |
主辦單位代表 | |
馮燊均國學基金會 | 鮑俊萍主席 |
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 | 楊耀忠榮譽會長 |
馮燊均國學基金會董事、香港中文大學聯合書院院長 | 余濟美教授 |
馮燊均國學基金會董事、前香港城市大學語文學部主任、前新亞研究所所長、香港大學中文學院榮譽教授 | 陳志誠教授 |
支持單位代表 | |
孔教學院常務副院長 | 梁秋雲校長 |
香港佛教聯合會執行副會長 | 何德心居士 |
香港道教聯合會理事 | 劉錦華理事 |
表彰獎項
1. 設小學組及中學組,各組表彰3名大獎及6名優異獎,獲表彰者分別獲
➢大獎港幣伍仟圓正
➢優異獎港幣二千圓正
2. 每位參加者均可獲發參與證書,以示鼓勵
3. 增設 「學校積極參與獎 」 (參加學校有5 名或以上學生報名)